为强化放心消费单位全周期监管,今年8月,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发上线了“浙江市场在线”,启用“放心消费在浙江”智慧监管平台,开通了主体自主自助申报、系统初审、监管审核和消费维权等功能。该平台可显示出商户的基本情况,包括经营主体证照信息、许可信息、放心消费承诺信息、监督信息、信用信息、阳光餐饮后厨食材制作等基本情况,还可对商户进行评价、投诉。平台包含“1库4模3端”,以数字化手段推进创新消费环境建设。
“1库是数据库,包含放心消费单位的所有数据信息,即地址、照片、风险信息评价等,以及行业分布的具体数据。4模指放心消费、投诉举报、预警分析、信息公示4个模块。3端是平台设有的消费者端、经营者端、监管者端3个端口。”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。
经营者端搭载在微信小程序上,经营者登录放心消费商家系统,认证完成后即可自主申报,只要符合相关要求,就可以成为“放心消费单位”。
“商家自主申报后,将在监管端平台AI进行初步审核,再由市场监管人员进行现场审核,纳入培育单位,每季度开展商家是否符合放心消费单位要求的测评。同时,监管端具有主体管理、评价管理、明察暗访、投诉受理、预警分析、综合统计、信息管理等功能,监管人员可以对主体的所有信息进行全面监管。”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说。
消费者在微信小程序界面搜索或扫码进入“放心消费在浙江”智慧监管平台的消费者端,通过平台了解“放心消费”单位的地理位置、营业时间、消费者评价等信息,还可以对放心消费单位的经营行为、服务质量、商品质量、经营环境等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,并可以通过平台提出售后和投诉,实现线下消费、线上售后。
利用平台消费者端,宁波市消保委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单位的体验评价,通过消费维权义工的暗访体验,逐家进行对表评价打分,确保“放心不放心消费者说了算”的理念得以落实,实现社会监督的真正价值。
据悉,自“放心消费在浙江”智慧监管平台启用以来,浙江省实现放心消费单位100%在线申报和培育。同时,平台还实现了与“浙江企业在线”“浙江质量在线”“浙冷链”“浙食链”“浙江执法在线”等平台的数据互联,开展分类建库、动态培育、综合评价,实现放心消费单位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。
(夏弦 刘欣慧 罗金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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